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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2015-06-19 12:30:12 浏览次数:
(一)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滦县旅游局“互动交流”投诉平台;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7105153;信函受理(唐山市滦县新城人民西路47号,滦县旅游局综合管理股);工作日受理来访(唐山市滦县新城人民西路47号,滦县旅游局综合管理股)。

(二)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基本属实,我局予以受理。

(三)反馈程序:投诉举报6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情况属实的,做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