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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农牧局关于设施蔬菜救灾情况的公示

2016-01-19 09:49:16 浏览次数:

201511月的雾霾和强降雪等灾害天气,致使我县设施蔬菜生产受损严重。依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业抗灾尽快恢复生产的通知(冀农财发【2015130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镇级审核、公示,决定滦县古马镇绿源果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滦县吉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救灾补助对象,分别补助救灾资金8000元、22900元,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6 119日— 1 26日(7天)

凡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可向滦县农牧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5-7123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