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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财政局下达教育局冀财教[2020]75号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中央正常直达)
发布时间:2020-07-07 16:4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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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教育局:
根据直达资金相关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经费(直达市县部分)910万元,请你单位认真按照直达资金监管要求,及时分解、下达指标,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做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
冀财教[2020]75号.pdf
冀财教2020 75号 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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