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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1 09:4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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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企业建立“一企一策”疫情防控措施

一、政策内容

指导企业建立“一企一策”疫情防控措施。

二、适用对象

全市工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

三、操作流程

根据《河北省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唐山市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河北省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制造业企业闭环生产操作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由属地镇街、经济开发区指导当地工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一企一策”制定疫情防控预案。

四、兑现时间

政策发布之日起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王广坤  0315-7187018


2.落实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部省联动、区域互认和部门协同机制

一、政策内容

白名单是对疫情封控区域的应急举措,在发生疫情时,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优先保障白名单企业在封闭状态下正常生产,优先复工复产、办理通行证,工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白名单企业生产要素保障,落实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部省联动、区域互认和部门协同机制,优先办理通行证,保障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

二、适用对象

全市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

三、操作流程

按照“突出重点、必需必要、以点带链、以链带面”的原则,由工信部门逐级征集、审核推荐,报省级工信部门汇总发布,并根据疫情和复工复产情况动态调整企业“白名单”。经呈报工信部转发各省市区,实现区域互认。

四、兑现时间

2022年4月28日、5月12日、6月17日白名单企业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疫情封控期间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王广坤  0315-7187018

3.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正面清单

一、政策内容

将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纳入生态环境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

二、适用对象

企业应符合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中至少其中一项,且环保条件达标在省生态环境厅减排清单中的涉气企业。

三、操作流程

按照省厅《关于推荐优质制造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录入省生态环境厅正面清单系统。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核、纳入。

四、兑现时间

2022年8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杨洪涛  0315-7187018

4.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一、政策内容

支持一批对促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二、适用对象

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含京津转移工业项目)。

三、操作流程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通知征集项目,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筛选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推荐申报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现场核查、项目评审,对满足条件的项目给予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李建朝  0315-7187018

5.支持一批产业基础高级化(工业强基)项目

一、政策内容

支持一批产业基础高级化(工业强基)项目。

二、适用对象

产业基础再造领域企业,包括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领域的工业企业。

三、操作流程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发的申报指南要求,各县区组织项目申报,筛选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逐级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现场核查,对满足条件的项目由省财政给予资金支持。

●对新列入国家和省级产业基础高级化(工业强基)项目的,由唐山市财政按程序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兑现时间

省政策约为2022年8月底前。

唐山市配套政策为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李建朝  0315-7187018


6.支持一批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

一、政策内容

支持一批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

二、适用对象

制造业企业。

三、操作流程

唐山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发的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各县区项目申报,筛选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逐级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现场核查,对满足条件的项目省财政给予资金支持。

四、兑现时间

2022年8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李建朝  0315-7187018

7.加快实施一批高端装备制造重大项目

一、政策内容

加快实施一批高端装备制造重大项目

二、适用对象

全市装备制造重点企业。

三、操作流程

面向高端装备制造领域造遴选一批重大项目。

建立项目台账,逐月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

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刘洋  0315-7187018

8.加快实施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项目

一、政策内容

加快实施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项目。

二、适用对象

市内注册的电子信息领域独立法人企业。

三、操作流程

企业按照河北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申报要求自愿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相关流程对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韩凤伶  0315-7187018

9.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

一、政策内容

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鼓励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和市级两化融合试点项目建设。

二、适用对象

实施数字化改造的制造业企业,建设并实际管理运营各级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三、操作流程

工信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区域、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省工信厅通知,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并推荐至省工信厅。

市级两化融合试点项目。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通知年度征集项目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韩凤伶  0315-7187018


10.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一、政策内容

鼓励和支持我市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适用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三、操作流程

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注册后选择进入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后省厅、唐山市工信局对申报企业研发机构进行认定。根据省厅公布名单,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给与资金支持。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李建朝  0315-7187018

11.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

一、政策内容

鼓励和支持我市工业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

二、适用对象

全市制造业企业。

三、操作流程

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根据省厅下发文件要求,组织各区企业申报,将符合条件的推荐至省厅。

唐山市工业设计中心:唐山市工信局下发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业申报,唐山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布认定名单。

对通过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给与资金支持。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李建朝  0315-7187018

12.加大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

一、政策内容

按照《滦州市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提质增量暂行办法》,加大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本级财政支持力度,对新建投产纳入规上的工业企业并连续在统6个月以上的,首年度奖励10万元,第二年持续在统一年以上的再追加奖励10万元;对年底规下转规上企业并连续在统6个月以上的,首年度奖励10万元,第二年持续一年以上在统的再追加奖励5万元。

二、适用对象

新建投产纳入规上的工业企业并连续在统6个月以上的

年底规下转规上企业并连续在统6个月以上的

2019年以来享受过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予以奖励。

三、操作流程

(一)申报。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申报,

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二)审核。市工信局会同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对企业入统情况、产值增长情况进行初审。

(三)拨付。市工信局根据初审结果提出奖励建议名单,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办理拨款手续,落实奖励政策。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刘超  0315-7187018

13.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一、政策内容

支持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二、适用对象

新获评的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

三、操作流程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上级申报通知,市、县两级按照要求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评审、现场核查(国家级由工信部负责评定),对满足条件的企业(产品)评定为单项冠军。对新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帮助企业获得相关资金支持。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李建朝  0315-7187018

14.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一、政策内容

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

二、适用对象

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

三、操作流程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省工信会同省财政提出资金分档意见,根据企业所属地原则,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奖补资金,市县财政部门将资金下达到企业。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县工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及相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解强  0315-7187018

15.支持绿色工厂企业

一、政策内容

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绿色工厂。

二、适用对象

重点支持优质制造业企业。

三、操作流程

根据省市下发文件要求,组织辖区符合条件企业申报。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杨洪涛  0315-7187018

16.支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一、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创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增强企业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三、操作流程

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根据省厅唐山市局下发文件要求,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将符合条件的推荐至省厅。

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市工信局下发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业申报,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布认定名单。

对通过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与资金支持。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李建朝  0315-7187018

17.支持唐山市工业“三品”示范企业

一、政策内容

支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

二、适用对象

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业绩显著,示范和导向作用显著的工业企业。

三、操作流程

唐山市工信局制发开展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唐山工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唐山市工信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后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唐山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杨洪涛 裴盈帅  0315-7187018

18.组织工程机械等企业参加产需对接

一、政策内容

组织工程机械等企业参与省组织的产需对接活动。

二、适用对象

工程机械生产企业。

三、操作流程

梳理全市工程机械生产企业情况,组织企业参与省组织的产需对接活动。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刘洋  0315-7187018

19.组织钢铁、建材等企业与重大工程开展产需对接

一、政策内容

抓住国家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机遇,积极组织钢铁、建材、工程机械等企业参与省、市组织的产需对接活动。

二、适用对象

钢铁、建材生产企业。

三、操作流程

积极与省、市两级发改、交通、住建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掌握省、市重大工程项目情况。

组织钢铁、建材企业与重大工程项目总包方或承建方开展对接。

组织钢铁企业分批次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汽车、农机、工程机械、家电企业以及省内特色用钢产业基地开展产需对接。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冯宏皓  0315-7187018

20.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一、政策内容

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快速发展。

二、适用对象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用车企业,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

三、操作流程

联合发改、科技等部门鼓励重点企业加强新能源汽车换电相关技术装备研发与攻关,统一换电模式应用规范。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刘洋  0315-7187018

21.落实对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政策

一、政策内容

鼓励金融机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实施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无抵押信用贷款、贷款快速审批发放等政策;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有关政策。

二、适用对象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

三、操作流程

与金融机构加强对接沟通,鼓励开发专属信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快速审批、发放贷款。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县工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解强  0315-7187018

22.支持企业融资

一、政策内容

协调金融机构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协议。

二、适用对象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的中小微企业

三、操作流程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调度协调,利用多种形式推进协议资金落地。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县工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解强  0315-7187018


23.重点企业上市辅导

一、政策内容

制定助企上市计划,围绕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优质企业开展上市辅导,帮助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

二、适用对象

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企业、引入股权投资机构企业等以及其他接近上市条件的企业。

三、操作流程

与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联系,填写报送《推荐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表》,逐级上报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择优筛选进入上市企业培育库。分层分级针对性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券商开展培训、辅导,助力企业规范提升,推进实现上市。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解强 贾瑞丽 0315-7187018


24.开展包联帮扶

一、政策内容

落实规上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包联帮扶责任机制,为企纾困解难,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二、适用对象

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

三、操作流程

根据《2022年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和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包联督导工作方案》,制发《全市工业运行和项目投资包联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部规上工业企业、500万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实施包联服务全覆盖,实地调研走访,为企业和项目纾困解难,加强宣贯督导,推进惠企政策落实。

四、兑现时间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底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李建朝 刘超  0315-7187018

25.开展“一起益企”活动

一、政策内容

组织开展“一起益企”活动。

二、适用对象

在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创业等方面有服务需求的各类企业。

三、操作流程

组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服务机构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为中小企业送政策、送管理、送技术,提高政策惠达率、扩大服务覆盖面。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联系人:解强  0315-7187018

26.开展“百场万家”活动

一、政策内容

组织开展“百场万家”活动。

二、适用对象

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

三、操作流程

按照省厅统筹下达计划和资金要求,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企业需求方向组织实施。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0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县工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解强  0315-7187018

27.  组织参加“百校千企”活动

一、政策内容

组织参加“百校千企”活动。

二、适用对象

全市制造业企业。

三、操作流程

方式1:企业自行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gxt.hebei.gov.cn/main/portal/index)注册后选择进入“百校千企”产学研服务平台,在线填报企业需求,提交后省厅对符合条件的需求给予对接服务。

●方式2:根据我局下发通知,报名参加不定期举办的“百校千企”云对接、企业高校行、专家进集群等活动。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李建朝  0315-7187018

28.组织开展工业诊所“巡诊服务”

一、政策内容

组织开展工业诊所“巡诊服务”。

二、适用对象

全市工业企业。

三、操作流程

充分发挥河北省工业诊断服务平台桥梁纽带作用(www.hbsgyzd.com),滚动开展大型集中巡诊活动,组织“工业医院、工业诊所、工业大夫”服务机构进县区、进园区、进集群、进企业,精准把脉企业发展需求,有效整合汇聚国家级和省级政策、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资源,为企业提供诊断评估、解决方案、实施路径、成果转化等多元化精准服务,解决企业在转型升级中“不会转、不想转、不敢转”难题,推进企业降本增效和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协同化转型发展,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李建朝  0315-7187018

29.用好“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

一、政策内容

用好“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服务企业。

网址:http://gxt.hebei.gov.cn/main/portal/index

二、适用对象

全市工业企业。

三、操作流程

推广使用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涉企业务通过平台一网通办。省市县三级工信部门加强应用推广,指导企业通过注册登录享受企业诉求一键直通、网上政务快捷办理、惠企政策精准匹配、金融需求智慧对接、服务资源有力保障、双链供求有效对接等各项服务。

四、兑现时间

2022年6月1日起。

五、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刘超  0315-7187018

相关政策: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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