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关于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六条政策措施明白卡
政策内容: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河北省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方案》,加强小麦价格监测,根据市场形势及时申请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适用对象:国有粮食企业和有售粮需求农民
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提出申请,报唐山市发改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唐山分行、中储粮秦皇岛直属库三方负责审核,推荐为最低收购价小麦收储库点,当小麦收购市场主流价格连续三日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即国标三等1.15元/斤,相邻等级差价0.02元/斤)时,及时申请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切实保护粮农根本利益。
兑现时间:2022年6月到-9月
职责分工:滦州市发改局负责最低收购价小麦收储库点申报,滦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负责启动后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联系人: 崔 艳 17731582285
王清峰 15830559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