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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0 16:3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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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依托本地区资源禀赋优势产业发展比较优势,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超前谋划一批网络型、数字型、城市、农业农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全面摸清现有企业投资需求,聚焦6大主导产业,再谋划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链现代化提升、现代服务业等优质产业项目,动态完善项目清单,带动增量崛起、存量变革、效益提升。6月底前将年度投资计划全部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年内新增省重点前期项目1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直有关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畅通审批“绿色”通道

组建工作专班,点对点为项目提供“保姆式”代办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实行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在线政策解答,确需部门会商或专家评审的审批事项,组织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等通过线上方式开展联审,确保“成熟一个、办结一个”。采取灵活方式,对项目手续办理鼓励采用容缺后补审批,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后续项目早开快建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项目服务保障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环保正面清单的重点项目,精准实施差异化环保管控,在满足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实行全过程“不停工、不检查、不打扰”,全力支持项目引进和建设,切实保障项目进展。统筹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新建项目能耗强度低于全省“十四五”末目标值的,一律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重大项目实行能耗单列。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四、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

精准对接国家扩大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及早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抓好重点区域、重要事项、重大项目的跑办力度,积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源等项目申报中央预算资金,已下达资金的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项目顺利施工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推动“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再造”,实行“通行证”制度、“全封闭”施工等方式方法,指导项目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确保项目建设不断档、不松劲、不停摆。保障工地用料和物资,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边远和空闲场地统筹建立砂石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满足域内建设工地20日以上用需求,确保在疫情发生和外采建筑用料困难的情况下,能够及时保障工地用料需求。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按照省工作安排推进相关工作。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将收回资金按规定用于再投资。定期向民间资本推介一批优质项目,全年推介项目2个以上、总投资1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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