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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6 10:45: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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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2020年即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滦州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滦州新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国务院要求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分为十部分。

第一部分是试点目的,明确了滦州市第七次全国人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是对《滦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的一次全面检验,保证滦州市“七人普”摸底和正式登记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是试点选取及调查时点确定,经滦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报请领导小组同意,选定了试点普查区并确定了调查时点。

第三部分是业务流程、调查方法

第四部分是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包括1.调查时点居住本户的人。

2、户籍在本户,调查时点未居住本户的人。

五部分调查表具体包括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短表;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长表;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调查表;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死亡人口调查表。

第六部分是数据处理,试点调查数据由滦州市人普办普查业务指导和数据处理组负责数据处理。

第七部分是组织实施,滦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由市人普办负责组织实施,滦城路街道办事处和市相关部门协作进行。

第八部分是宣传动员,滦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宣传工作由市人普办宣传动员和后勤保障组依照《滦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方案》有序进行。

第九部分是参加人员。滦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参加人员为市人普办全体人员、各镇街普查业务骨干、试点普查区普查工作组及全体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市直相关部门联络员。

第十部分是主要工作时间安排。明确了完成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到进行试点数据处理、试点数据质量评估及试点总结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三、有关问题说明

  试点调查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试点调查对象为试点调查小区的全部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武警,试点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在本户登记的人口包括:1、调查时点居住本户的人。2、户籍在本户,调查时点未居住本户的人。

调查内容与河北省、唐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保持一致,包括:公民姓名、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指标解释与填写方法以河北省、唐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为准。
 

相关政策文件滦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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