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滦政办【2020】6号,以下简称“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起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4月13日正式印发的。
一、出台背景
滦州市现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40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流通单位2536家,食品餐饮单位814家,各类食品“三小”2452家。拥有唐山市放心肉菜超市4个,放心农产品专柜5个,唐山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5家。已认证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3家,具有点多面广、分布不均衡、集约化程度不高的特点。特别是近年来旅游业发展迅速,景区食品行业快速增长,食品安全保障压力逐年增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总原则和总方针。滦州市一直将食品安全做为民生大计、民心工程来抓,在体制机制、产业规划、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使得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健全,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高,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建立,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是,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操作过程不规范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还有存在。一些问题食品流入到食品消费的终端即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在以上背景下,市政府食安办参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0日印发的《唐山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19】109号),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起草了《唐山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草案)》。
二、起草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县级政府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利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应急处置队伍的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对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完善应急准备保障,防患于未然。强化宣教培训,不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七章,分别是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预警与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和附则。
(一)总则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Ⅰ级)、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Ⅱ级)、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可能或已经达到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的,需成立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若干工作组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持机构。
按照事件性质可设以下工作组:1、事件调查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2、危害控制组,由事件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健康局牵头。4、检测评估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5、社会维稳组,由公安局牵头。6、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7、专家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8、物资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牵头。9、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牵头。根据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可增设其他工作组,并明确各工作组的具体参加单位。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建立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渠道,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件的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并按职责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初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范围和程度(涉及人数、伤害人数和死亡人数)、先期处置措施、现场相关情况(如:救援工作是否存在困难,伤害人员是否有老人、儿童、涉外及涉港澳台人员等)、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续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进展、发展趋势、后续应对措施、调查情况、原因分析等信息;根据事件应对进展进行多次续报,在处置过程中取得重大进展或可确定关键性信息时,应随时报告。终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调查处理过程、事件性质、事件责任认定、追溯或处置结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等。
(四)应急响应
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进行调查核实,积极开展医疗救治,采取必要措施减轻事件危害。提取证据,调查事件原因,做好事件评估。研判事件发展态势,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控制事态蔓延维护社会稳定。
(五)后期处置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交通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件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以及产品抽样和检验费用的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涉及外市的有关善后处置工作等。
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评估报告。
(六)应急保障
包括人员与技术保障、物资与经费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动员保障。
(七)附则
包括宣传教育、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演练。
四、主要意义
一是从制度上规范突发事件应对程序,有效利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应急处置队伍的作用,让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更有序、更科学,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是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树立政府应急指挥的权威。可以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合理配置应对突发事件各种资源,避免出现物资短缺或浪费,缓解公众面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的心理恐慌。
三是能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完善应急准备保障。不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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