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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1 14:2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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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滦州市农田工程建后管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农田建设是提升粮食产能、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高标准高质量持续有效地抓好农田建设我市实践看,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现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还存在着底数不清、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迫切需要制定《办法》,统一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建后管护程序高标准农田建设亟须加强顶层设计,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凝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722条。除第一章“总则”和第七章“附则”是原则性说明外,其他五章都是农田工程建后管护程序和各环节的规定,包括管护组织及责任管护人员管护范围及内容管护资金来源及使用奖励与惩罚等。 

  第一章 “总则”,明确《办法》的立法依据、约束范围、概念、项目类型、责任分工和管理程序等内容。 

  第二章管护组织及责任”,明确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各级管护领导小组职责维护主体等内容。 

  第三章管护人员”,明确管护人员配置、管护人员必备条件、管护人员管理办法等内容。 

  第四章管护范围及内容”,明确农田工程建后管护范围及具体管护内容 

  第五章管护资金来源及使用”,明确管护资金来源管护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评价等内容。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明确把农田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纳入考核、依办法规定进行奖惩等内容。 

  第七章 “附则”,明确省级办法制定、与其他部门办法的关系、办法施行时间等内容。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滦州市农田工程建后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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