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滦州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滦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滦财农字〔2023〕5号)文件进行公告公示,详见附件。投诉监督单位:滦州市财政局。地址:人民西道89号。联系电话:0315-7108575。电子邮箱:luanxiannongcaigu@163.com。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滦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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