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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7 10:11: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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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要尽量选择少用或不用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的产品,认准“小金盾”标志,不提倡儿童使用彩妆产品,请勿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

购买儿童化妆品时,应注意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选择正规的商家和有信誉的品牌,保留发票、收据及微信付款等购物凭证,网上购买儿童化妆品应谨慎选择;

购买儿童化妆品时,应注意中文名称或包装可视面上是否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是否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不要让儿童随意使用、抓拿成人化妆品;

使用儿童化妆品前应观察产品质量:看看是否有变色、油水分离或长霉斑等现象,闻闻有没有变味等;应当按照化妆品标注的使用说明使用化妆品,儿童首次使用一款化妆品时,可以选择少量、局部试用,在此过程中出现过敏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 院就诊。

购买儿童化妆品后,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nmpa.gov.cn)或者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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