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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农牧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渔业管理)
发布时间:2018-11-23 16:12: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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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违法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严重程度分解

情形

处罚幅度

说明

1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或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轻微

初次违法且证件齐全,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且积极消除危害后果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对渔业资源造成一定破坏,后果影响一般的,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不配合检查的;结伙、团伙违法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的;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拒绝、阻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没收渔具、渔船,吊销捕捞许可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下的

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上的

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四十一条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轻微

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和渔船。

一般

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轻微

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一般

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

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三条 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买卖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变造、买卖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6

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 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下的

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上的

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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