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农林畜牧综合执法大队开展2018年10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市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滦县“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以及县政府年初制定的“双随机”抽查计划,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时间
2018年10月16至
二、 抽查范围、内容及参与部门
抽查对象:从农资经营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范围:按5%比例。
抽查内容:按照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检查,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抽查参与单位: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种子管理站。
三、 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 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 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执法人员。
(三) 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将检查表派发到
执法检查人员。
四、 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由一中队具体组织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由二中队、三中队、种子管理站负责具体的抽查工作,认真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方式
1、对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
2、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单位代表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3、检查过程要有音像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联合抽查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报执法一中队。抽查结果由执法一中队统一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