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打侵专栏 > 农业农村局 >
滦县农牧局全力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03 10: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为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态滦县建设,滦县农牧局高度重视、强化举措,全力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一是明确细化责任。制定了《滦县农牧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召开农资管理会议,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与全县180个农药经营单位签订了《滦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责任书》,明确农药经营单位为农药包装的回收主体。通过细化明确管理责任、回收责任,保障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印制宣传单、制作宣传条幅、集市宣传、田间指导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和普法教育,增强农药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生态文明意识,指导农民不得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现已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是落实回收主体,初步建立回收体系。在滦县百信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设立了“滦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站”,负责全县回收农药包装的临时贮存。进一步落实农药经营单位为农药包装的回收主体,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制度,初步建立了谁销售谁负责回收的农药回收体系。 目前,我县已回收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500公斤。

四是创新思路,开创农机手回收渠道。根据农机操作员是春季播种期间的农药施用者这一情况,加强对农机手的现场宣引导,防止其乱丢弃农药包装,并以弘帆农机合作社为试点,引导农机专业组织进行义务回收,有效地提高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效率。

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为减少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基础。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