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审改办字〔2019〕1号
关于转发唐山市审改办《关于明确补充调整
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现将唐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补充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事宜的通知》(唐审改办字〔201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此通知要求将需要补充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汇总上报至唐山市、河北省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至滦州市审改办,并由我市审改办向上级审改办履行报批程序。如:滦州市交通局补充调整政务服务事项,需经唐山市、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逐级报批、逐级同意后,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至滦州市审改办,并由滦州市审改办、唐山市审改办、河北省审改办逐级履行报批程序。
请各单位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联系电话:7269623 邮箱:lxfangguanfu@163.com.
附件:关于明确补充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事宜的通知
滦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