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印发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滦政发〔2017〕1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滦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和 “全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国家园林城复查工作今年全面展开。为巩固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园林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复查工作顺利通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中等城市战略目标,贯彻 “园林创建不止步、绿色生态无止境”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原则,对照国家园林县城复查标准要求,针对目前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以“事争一流、增比进位”的干劲,打好国家园林县城复查攻坚战,做到一役达标、一次通过,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基础。
二、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6〕235号)、《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评价表》要求(检查内容有47大项,86小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职能部门和队伍建设情况,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
(二)三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的资金投入、园林绿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园林科研等情况。
(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园林绿化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
(四)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标情况,主要是城市公园、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河道绿化达标情况。
(五)三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古树名木保护情况以及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的情况。
(六)市容环境面貌治理情况,县城商业店铺、广告牌匾、摆摊设点、交通秩序、环卫保洁、污水排放以及公厕管理情况。
(七)全年空气质量情况,城市管网水合格率以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污水集中处理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供热计量收费情况以及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达标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绿化专项规划编制
我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已于2015年完成,新版规划城区面积大幅增加。与之匹配的绿化专项规划修编成为刚性要求。绿化专项规划包括《滦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含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滦县县城绿线规划》,上述规划编制要确保完成。
(二)城市绿化建设
加强园林绿地建设管理,营造优美景观,突出地方特色,满足功能需求,保持各类绿地均衡发展,确保园林绿地质量和三绿指标全面达标,做到大环境生态环保、小环境优美宜人。
1.公园绿地:优化公园绿地,解决分布不均匀、配套不完善、绿化档次低等问题。一是城区西北部缺少公园、游园,不能满足300— 500米服务半径要求,胜利道石油库段新建绿地应按游园标准提高档次;二是森林公园、中山公园需进一步提升景观,完善配套设施;三是体育中心、五子山、研山、横山、紫金山绿地需要加强管理、完善提高。
2.道路绿地:提升道路绿地,解决绿量不足、档次不高问题。一是全面整改城区段国道(通衢道)和省道(平大路)绿化环境;二是完善提升城区主干道(福州路一标、团结道、建华路、燕山路、文化道、日月潭道、阿里山街)绿化景观;三是完成新建道路(福州路南延、新城纵三路、古城西路)绿化工程,填补空白。
3.居住区绿地:整治居住区绿地,加强绿化管理,解决乔灌木数量不足、养管不佳、黄土裸露、毁绿占绿问题。一是老旧小区(团结里、晨光里、晨光南里、永安里、阳光花苑、龙盛花园、亨盛花园、嘉凤园)加强绿化养护,增补苗木,停车位植草砖栽草,拆除私搭乱建,杜绝种菜等;二是省级园林式居住区自查整改,补栽花草树木,加强养护管理。
4.单位庭院绿地:完善单位庭院绿地,解决新建单位绿地不足、老旧单位绿地缩水、管理堪忧等问题。一是新建单位中医院、职校、龙山中学等增加绿地面积;二是县医院、一中等重点庭院全面整改,保证绿化全部达标;三是县医院、中医院等建设完善林荫停车场。
5.绿道与防护绿地:加强绿道建设,增加绿道设施、标识。在城区周边、工业园区附近,设置防护隔离带,多植乡土树种,增加常绿、彩叶树种,丰富季相。城区重点区域拐子山,做到防护隔离与山体修复并重考虑。工业园区内部也要绿化达标,做好防治污染绿色屏障。
6.风景名胜及古树名木: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青龙山风景区和滦州古城风景区加快景区规划审批和落实,打造城市名片,发挥历史传承和生态景观作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发挥历史价值,增加文化符号,弘扬滦县人文精神。
(三)县容县貌整治
实施县城容貌综合整治,加强环卫保洁、公厕管理、街道铺装、路灯安装等项工作,保持干净、整洁、安全、美观。对城区交通及停车实施有序管理,治理欺街占道、摆摊设点、私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开展“门前三包”活动,对城区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亭等实施规范管理,促进城市景观协调发展。
(四)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供水、供热、供气、地下管网、市政道路桥梁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必须达标,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城市供水用水普及率、管网水检合格率、城市道路完好率全部达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监管到位,做到安全运行、确有保障。健全档案,做到数有凭、帐有据。在城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广场、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置坡道、盲道、安全扶手等无障碍设施,做到有效使用、维护良好。
(五)加强节能减排
加快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加强供热计量改造,保障供需双方利益。加大林荫路、林荫停车场推广力度,增加绿化遮阴面积,满足市民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四、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总体要求,从2017年5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复查活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目标。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7年5月31日前)
成立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领导指挥部,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挥,组织、督导、协调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抓好重点项目落地,全面铺开内、外业工作,为资料编制、工程实施做好前期准备。各单位将项目落实人员及联系方式上报复查办公室,需要收集的资料5月31日前全部上报完成。(联系电话7126120、7126121、7126122,电子邮箱luanxianyuanlin@163.com)
(二)实施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15日)
启动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修编等工作,实施园林绿化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促进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对照复查要求,各部门提供资料台账,复查办公室整理汇编成册。积极组织逐级检查验收,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在6月10日前将我县申报申请、县城概况、自评材料、政府创建工作汇报、园林技术专题汇报片、绿线管制制度及实施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唐山市城市绿化办公室。
(三)迎查阶段(2017年6月16日—7月31日)
6月20日前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专家组检查,根据市查结果进一步整改提高,自7月份随时准备迎接河北省住建厅的复查,以及住建部的抽查。
五、措施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复查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和领导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住建局,负责复查日常工作及上报工作。建立周协调例会制度和周进度通报制度,加强督导协调,提高工作效能,实现指挥全方位、工作全覆盖。
(二)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国家园林县城,是荣誉和形象,更是压力和动力。开展复查工作,是对近年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的检验;做好复查工作,不是临时应对,而是真正解决问题,是文明建设的要求,是关乎民生幸福的大事。各单位要凝心聚力、高度重视,树立大局观念,服从指挥调度,积极献策出力,营造全县一盘棋、一心干到底的良好态势。
(三)严明责任,协调联动。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涉及住建、规划、环保、交通运输、城管执法、林业、农牧、水务、卫计、公安、气象、市场发展、供电公司等多个单位。指挥部对各单位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把手负责制、惩罚连带制。各单位要加强协作意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及早落实任务分工,制定计划,明确进度,确保完成任务。
(四)加大投资、保障资金。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加大财政投入,确保绿化建设资金、绿地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项专用。同时广开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创建,实现多元化投资、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经营、综合化管理。
(五)加强养护、巩固成果。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推行精细化管理,按照《绿化养护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组织全县各专业队伍、技术人员互相交流经验,对重大虫情、病情及时预测预报,强化防治措施。实行专业养护与社会养护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六)加大宣传、严格执法。宣传媒体加强阵地宣传,开辟专栏专项报导,宣传园林城市重大意义、园林绿化法律法规,报道活动进展和时事情况。总工会、妇联、共青团要组织群众参加园林整治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园林执法,对占绿、毁绿、损绿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设置公众监督电话,建立公民参与机制,对重大事项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