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滦字【2019】1号文件精神,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变更为政府工作部门,变更后为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继续偿还,特此公告!
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