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总结
2019-04-19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巩固防控成果和防范疫情发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和《使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政府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责任状下发给各市场所。
4月3日,首先由各3所城区封闭市场所所长与局长签订责任状,共签订3份。接着由各所所长与所辖市场内生鲜猪肉经营商户进行签订责任状。晨光南里市场,和平路市场、商业城市场等三个城区市场的商户都积极配合签订责任状。三个市场商户共签订了30份责任状。
同时,市场从业人员向广大商户进行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要求商户积极做好经营摊位的消毒工作;做好市场供应工作,确保组织品质良好的肉品;发现问题肉类,及时向当地政府动检、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报告;经营户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不得阻碍或消极对待检查工作。指导广大商户提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生猪产业后续发展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