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大重点领域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土地出让 >
发布时间:2024-03-28 14:22: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滦州市2024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培育发展新动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及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土地储备、建设用地审批等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供需平衡、有保有控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1、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集中安排在经济开发区,加快对绿色运力产业园、预制舱、肉鸡屠宰、贝肯、中首铸造锌铝镁、利丰铸造、唐山市易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新型建筑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氧化硅(白炭黑)、北京必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项目、华能新型环保铝镁支架生产项目、正华行之300万吨清洁油项目等重点项目的供地进度。保障民生、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及重要交通运输用地供应,确保滦州实验学校建设工程、滦州市第六中学新建工程、滦州市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滦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工程、建华路幼儿园、古城变电站、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道路等项目顺利实施。

2、严格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根据市场需求和房地产调控要求,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规模。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超过前五年供地平均水平,优先保障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

二、计划指标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311.203073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计划供应土地311.203073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70.759958公顷,占54.87%;住宅用地15.182705公顷,占4.88%;商服用地13.027883公顷,占4.1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0.395771公顷,占19.41%;公用设施用地4.7249公顷,占1.51%交通运输用地41.438629公顷,占13.32%;特殊用地5.673227公顷,占1.82%。

三、保障措施

1、提前介入,超前谋划。对供应计划中各类项目用地供应工作提前做好安排,组织相关资料,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及时高效供地。

2、规范运作,依法供地。严格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坚持信息公开,网上监管,规范出让程序,努力提高土地出让收益。

3、协调联动,确保实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积极与发改、生态环境、人防、财政、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加强联系,取得支持配合,结合各自职能就供地环节中涉及的各项工作认真研究谋划,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共同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2024313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