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23)第1 7号 |
宗地总面积: |
6734.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滦州市茨榆坨镇人民政府北侧、经四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 |
建筑密度(%): |
=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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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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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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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673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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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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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1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1823BC0068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交付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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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73.756292万元 |
加价幅度: |
2.020422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7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0月07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0月08日 09时30分在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起始价为17.2万元/亩(258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每亩上浮0.2万元整数倍。2、该宗地地上无建筑物,容积率为0;建筑密度为0;规划和建筑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等规范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建设期限3年。根据《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提质提速提效实施方案》要求,前期策划生成各单位意见为:文旅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施工时如发现文物,需上报文物部门清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城管执法局给出的意见为根据河北省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新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仓储等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生态环境滦州市分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该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用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稳、防火、消防设计、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防洪、水土保持及市政、环卫等相关要求,按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3第17号)执行。3、在上述时间段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均可接受竞买申请,在规定时间以外的任何竞价申请将被拒绝接受。4、详细规划情况见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3第17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滦州市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开户单位: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