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23)第6号 |
宗地总面积: |
1424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滦州市榛子镇102国道北侧、吴庄子村东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0.1并且小于0.3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1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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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 |
区位 |
郊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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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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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用地 |
14240.70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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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1823BA0047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交付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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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523.345725万元 |
加价幅度: |
4.272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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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16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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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供应设施用地,起始价为24.5万元/亩(367.5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每亩上浮0.2万元整数倍。2、规划和建筑设计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开发期限3年;依据《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提质提速提效实施方案》要求,前期协调各单位意见为:生态环境滦州市分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该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出的意见为原则同意建设,但只能用于企业自用,不得对外经营;水利局给出的意见为需编制防洪评价报告获得批复后报送水利局备案;文旅局给出的意见为施工前需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发掘;行政审批局给出的意见为需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节能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表》;城管执法局给出的意见为绿地率不低于35%;项目用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防火、消防设计、水土保持、市政及雷电防护等相关要求,按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3第12号)执行。3、该宗地准入产业类型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在上述时间段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均可接受竞买申请,在规定时间以外的任何竞价申请将被拒绝接受。5、详细规划情况见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3第12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18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4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6月14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滦储出字(2023)第6号 号地块: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16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滦州市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