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2023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培育发展新动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及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土地储备、建设用地审批等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供需平衡、有保有控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1、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集中安排在经济开发区,加快对美锦制氢、开元稀有气体、二氧化硅(白炭黑)、宏德薄板、蓝贝二期、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型环保铝镁支架生产项目、滦州市特种玻璃生产基地(一期)年产600万平方米low-e镀膜玻璃项目、贝肯新能源滦州市120mw飞轮储能独立调频电站项目等重点项目的供地进度。保障民生、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及重要交通运输用地供应,确保新奥燃泛能站、建华路幼儿园、永唐秦阀室、古城变电站、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唐秦高速等项目顺利实施。
2、严格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根据市场需求和房地产调控要求,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规模。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超过前五年供地平均水平,优先保障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
二、计划指标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29.404611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计划供应土地329.404611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68.764747公顷,占20.87%;住宅用地15.574362公顷,占4.73%;商服用地10.6327公顷,占3.2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27502公顷,占1.25%;公用设施用地16.0658公顷,占4.88%;交通运输用地211.5528公顷,占64.22%;特殊用地2.6867公顷,占0.82%。
三、保障措施
1、提前介入,超前谋划。对供应计划中各类项目用地供应工作提前做好安排,组织相关资料,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及时高效供地。
2、规范运作,依法供地。严格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坚持信息公开,网上监管,规范出让程序,努力提高土地出让收益。
3、协调联动,确保实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积极与发改、生态环境、人防、财政、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加强联系,取得支持配合,结合各自职能就供地环节中涉及的各项工作认真研究谋划,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共同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附:滦州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023年3月17日
滦州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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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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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域 |
供地总量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 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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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 |
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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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 |
329.4046 |
0.3087 |
329.0959 |
10.6327 |
68.7647 |
15.5744 |
4.1275 |
16.0658 |
211.5528 |
0 |
2.6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