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23)第1号 |
宗地总面积: |
111214.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滦州经济开发区(城东综合产业园)内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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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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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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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111214.79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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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1822BA0099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交付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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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4170.554625万元 |
加价幅度: |
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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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月3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9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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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起始价为25万元/亩(375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每亩上浮0.2万元整数倍。2、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商业设施、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但利用企业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设职工集体宿舍除外。规划和建筑设计应符合工业建筑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并应符合《滦州市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暂行办法》中附件6的文件要求;开发期限3年。3、生态环境部门给出的意见为同意,该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水利部门给出的意见为同意,该项目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审批部门批复;文旅部门给出的意见为同意,施工时如发现文物,需上报文物部门清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城管执法局给出的意见为该项目绿地率不得超过10%;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节能审查、水土保持及建筑方面相关要求,按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2第20号)执行。4、该宗地准入产业类型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亩均税收控制指标为大于等于20万元。5、在上述时间段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均可接受竞买申请,在规定时间以外的任何竞价申请将被拒绝接受。6、详细规划情况见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2]第20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30日到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07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7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2月0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滦储出字(2023)第1号 号地块:2023年01月3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09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滦州市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