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22)第9号 |
宗地总面积: |
44053.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滦州市新城天福西道南侧、建华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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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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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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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44053.67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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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1822BA0077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交付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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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2467.3717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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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2、住宅建筑层数最低不小于4层,最高不大于18层,商业建筑最低不小于2层,最高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3、需设置小区集中绿地,集中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10%;4、可在规划地块西侧设置商业,临街商业与住宅要分开设置,不得与住宅楼设置为一体,其他方向不得设置临街商业,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5、该宗土地内幼儿上学,由教育主管部门在规划建华南路东侧、建设西道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内统筹建设一所幼儿园,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州市城区新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滦政发﹝2019﹞17号)要求,按照比例缴纳幼儿园、小学、中学建设学校资金,不再配建幼儿园;6、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7、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百户;8、文化设施、室内体育设施、社区服务和管理、物业管理用房、警务室、本宗土地中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的配建要求、规划管控、强化工程项目规划实施监管、移交和使用管理等方面要求按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2第17号)执行;9、建设期限3年;10、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文物调查、节能、水土保持、亮化等要求,按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2第17号)中汇总的各部门意见执行;11、该宗地起始价为楼面地价255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楼面地价上浮7.5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12、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出让,拍卖佣金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八由竞得者支付,该宗地设有底价;13、详细规划要求见滦规条字2022第17号规划设计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22日到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327、329室、唐山市利成拍卖有限公司、唐山市金德拍卖有限公司、河北瀛海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22日到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327、329室、唐山市利成拍卖有限公司、唐山市金德拍卖有限公司、河北瀛海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1月2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1月23日09时30分在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金色家园底商38-22号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中环广场SOHO楼1612号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西道729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张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18931525933 13313258608 1510008122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