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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滦储出字告字[2019]第28号)
发布时间:2019-09-02 15:07: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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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滦储出字(2019)第28号

宗地总面积:

 660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前明碑村阿里山大街西侧、205国道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等于1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33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1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09719BA0149

起始价:

 21.5万元

加价幅度:

0.2万元

备注:

1、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起始价为21.5万元/亩(322.5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每亩上浮0.2万元整数倍。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商业设施、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3、该宗地准入产业类型为纸制品制造业,亩均税收控制指标为大于等于15万元/年。4、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按123800元与土地出让金一并收取。5、在上述时间段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均可接受竞买申请,在规定时间以外的任何竞价申请将被拒绝接受。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自然人申请竞买住宅项目用地的,须承诺竞得后依法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9月02日 至 2019年09月22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或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9月02日 至 2019年09月22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或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2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9月2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09月24日10时00分 在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滦州市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人:郭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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