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18)第46号 |
宗地总面积: |
26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滦城街道办范庄村东侧、新高线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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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0.3并且小于0.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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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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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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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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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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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1618BA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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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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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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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宗地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加油站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为楼面地价125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楼面地价每平方米上浮12.5元的整数倍。2、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按49140元的价格在土地出让时与土地出让金一并收取。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竞买人须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且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11月27日 至 2018年12月17日 到 滦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11月27日 至 2018年12月17日 到 滦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2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12月19日10时00分 在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滦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