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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储出字(2018)第46号-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7 10:5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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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滦储出字(2018)第46号

宗地总面积:

26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滦城街道办范庄村东侧、新高线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0.3并且小于0.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6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2

土地用途明细: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11618BA0425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1、该宗地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加油站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为楼面地价125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楼面地价每平方米上浮12.5元的整数倍。2、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按49140元的价格在土地出让时与土地出让金一并收取。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竞买人须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且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11月27日 至 2018年12月17日 到 滦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11月27日 至 2018年12月17日 到 滦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2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12月19日10时00分 在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人:郭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滦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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