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大重点领域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土地出让 >
滦储出字(2018)第31号-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6 15:28: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滦储出字(2018)第31号

宗地总面积:

14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杨柳庄镇东上五岭村北侧、迁曹公路西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9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33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1、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起始价为12万元/亩(18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每亩上浮0.2万元整数倍,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按2600元与土地出让金一并收取。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商业设施、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该地块位于小龙潭水库南侧,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竞买人须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且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7月26日 至 2018年08月15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7月26日 至 2018年08月15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15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8月1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8月17日10时00分 在 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人:郭先生 蔡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滦县国土资源局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