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储出字(2018)第15号-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竞买人须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且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滦储出字告字(2018)第15号地块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按170.3500万元的价格在土地出让时与土地出让金一并收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五、获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上表(拍卖地点: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2018年5月3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