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15)第13号 |
宗地总面积: |
8074.7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城胜利路北侧、苹果家园小区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4.5并且小于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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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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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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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5215BA0018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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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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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03月3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04月13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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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宗地起始价为2059.054085万元(170万元/亩),加价幅度为0.5万元/亩整数倍。2.依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商品住房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政发【2011】16号)文件要求和按照滦县人民政府关于《昌盛里旧小区改造项目(盛泰家园)不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定》(滦政发【2014】49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可不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须按照回迁安置住房以外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比例缴纳不配建租赁住房异地建设资金。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10日 至 2016年03月30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31日 至 2016年04月11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11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4月1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滦储出字(2015)第13号 号地块:2016年03月31日09时00分 至 2016年04月13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蔡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滦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