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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5]第13号
发布时间:2016-03-09 10:3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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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滦储出字(2015)第13号

宗地总面积:

8074.72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城胜利路北侧、苹果家园小区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4.5并且小于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8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05215BA0018

起始价: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6年03月31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6年04月13日15时00分

备注:

1.该宗地起始价为2059.054085万元(170万元/亩),加价幅度为0.5万元/亩整数倍。2.依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商品住房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政发【2011】16号)文件要求和按照滦县人民政府关于《昌盛里旧小区改造项目(盛泰家园)不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定》(滦政发【2014】49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可不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须按照回迁安置住房以外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比例缴纳不配建租赁住房异地建设资金。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10日 至 2016年03月30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31日 至 2016年04月11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11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4月1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滦储出字(2015)第13号 号地块:2016年03月31日09时00分 至 2016年04月13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人:郭先生 蔡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滦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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