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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17]第16号
发布时间:2017-08-14 16:4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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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滦储出字(2017)第16号 宗地总面积:  317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滦州镇后周庄村,205国道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8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33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5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11617BA0328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1、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起始价为12万元/亩(18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每亩上浮0.2万元整数倍。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3、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按5.2433万元的价格在土地出让时与土地出让金一并收取。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金属制品业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5日  2017年09月04日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5日  2017年09月04日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4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04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06日09时30分  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蒋女士 蔡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滦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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