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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17]第13号
发布时间:2017-08-14 16:3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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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滦储出字(2017)第13号 宗地总面积:  238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滦县205国道南侧、东海钢铁厂东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0.6并且小于1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3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05217BA0030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1、该宗地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为楼面地价555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楼面地价每平方米上浮7.5元的整数倍。2、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按4.0390万元的价格与土地出让金一并收取。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5日  2017年09月04日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5日  2017年09月04日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4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04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06日09时30分  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蒋女士 蔡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滦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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