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滦州市康养综合体项目,已由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滦审批字【202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滦州市康养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滦州市滦河东道以南、电厂路以东
2.3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9000㎡,总建筑面积40228.00㎡,主要建设康养中心楼、综合服务楼、配套辅助用房及相关的辅助设施,其中康养中心楼4栋,每栋建筑面积为8432㎡,总建筑面积为33728㎡;综合服务楼1栋,总建筑面积5900㎡;配套辅助用房2栋,总建筑面积600㎡;并配套建设相关配电、给排水、暖通、安全、环保、消防及绿化等相关设施。
2.4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5最高限价:397.44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1)完成本工程勘察的初勘、详勘等工作。
2)完成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的施工配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招标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列入黑名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19日9:00时起至2022年7月25日17:30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2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招标通电子平台完成注册,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提交异议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17时00分前,提交至“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此之后提交的异议,不再予以答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6.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费文斌
电 话:0315-73861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志强、陈曦
电话:0315-3191160
电子邮件:tsjyz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