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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5 12: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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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HBHYZB(T)2022-118

工程名称: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总承包(美锦北道、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冀滦路提升)

建设单位: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地点: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1、美锦北道:道路总长2986.48米,前470.36米,红线宽30米;后2516.12米,红线宽18米。配套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绿化工程。

2、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园区砖砌围墙7800米,围墙上配置枪机摄像头、球灯;三个大门,配置门卫房、伸缩门、门禁装置;化工产业园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一处。

3、冀滦路提升:人行道便道砖更换16500平方米,路缘石更换10282米:绿化提升3550平方米。

建筑面积/招标内容: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1、美锦北道:道路总长2986.48米,前470.36米,红线宽30米;后2516.12米,红线宽18米。配套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绿化工程。

2、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园区砖砌围墙7800米,围墙上配置枪机摄像头、球灯;三个大门,配置门卫房、伸缩门、门禁装置;化工产业园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一处。

3、冀滦路提升:人行道便道砖更换16500平方米,路缘石更换10282米:绿化提升3550平方米。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近五年内(2017 年1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 9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

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分工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 。

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6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8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是指:近五年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 9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估算价: 9514.52万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2月15日9:00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17:00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总承包(美锦北道、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冀滦路提升) ,由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滦审批字(2022)1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总承包(美锦北道、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冀滦路提升)

2.2建设地点: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美锦北道:道路总长2986.48米,前470.36米,红线宽30米;后2516.12米,红线宽18米。配套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绿化工程。2、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园区砖砌围墙7800米,围墙上配置枪机摄像头、球灯;三个大门,配置门卫房、伸缩门、门禁装置;化工产业园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一处。3、冀滦路提升:人行道便道砖更换16500平方米,路缘石更换10282米:绿化提升3550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竣工;

2.7质量标准:

设计达到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近五年内(2017 年1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 9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

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分工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 。

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6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8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是指:近五年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 9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在“招采云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2年2月15日9:00至2022年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全流程在线项目平台根据项目规模按包收取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北同一标准执行,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9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数字证书登录“招采云”,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无需投标人到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标 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系 人:王建坤

   话:0315-71930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大街262号富金大厦B座1单元2楼

联系人:蔡国春电话:17367633442

电子邮件:huayou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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