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县新城分社业务用房翻建工程项目 已由 滦州市发展改革局 以 滦发改备字〔2018〕195号 核准招标方案,招标人为 河北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滦县新城分社业务用房翻建工程项目 ;
2.1.2建设地点:安康北路148号。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1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6.5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地上三层业务楼一栋,配套建设水电暖等设施。
2.1.4资金来源:自筹 ;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工期:10个月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 11 月 26 日至2018年 11 月 30 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3: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二楼)第三开标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河北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滦县新城惠民东道002号
联 系 人:刘海龙
联系电话:15176727575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双桥楼西侧
联系人:许丹丹
联系电话: 0315-283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