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LGZB-2018-05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人名称:滦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 :滦县安康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姜小海 1563360950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金阳大厦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洪林 0315-2218799
采购预算金额:1350000.00
采购用途 : 在滦县经济开发区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提供1年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 3、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4-1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4-19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07 09:30
开标时间:2018-05-07 09:30
开标地点: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二楼)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5-2242277
受理质疑电话:13731539538
备注:(一)营业执照副本;(二)银行开户许可证;(三)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四)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近六个月(不足六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谈判前)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供应商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