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确保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约束性目标的完成,市人民政府与滦县人民政府签订2016年住房保障工程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一)开工任务
棚户区改造住房396套(户)。其中:
——城市棚户区改造396套(户)。
(二)配套设施建设
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做到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