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摇号地点:住建局九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98人):
(一)会场监督员6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市委督查室1人、政府督查科1人、检察院1人、纪委监委1人。
(二)司法公证人员2人。
(三)工作人员14人:住建局12人、电视台2人
(四)稳控人员18人:公安局10人、滦河街道办2人,古城办2人,民政局2人,信访局2人。
(五)唐山达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摇号公司)2人。
(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56人。
四、摇号程序:摇号由住建局副局长潘向阳主持。
(一)潘向阳同志介绍摇号程序;
(二)公安人员将存有经济适用住房56户申请人信息和108套经济适用住房房号电脑放在指定位置,电视台全程录像,监督人员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三)唐山达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介绍运行程序及操作方法;
(四)56名申请人推选3名代表,代表启封电脑,负责操作摇号顺序的重新排列;
(五)56名申请人摇号确定房源;
(六)公证员宣读《现场公证词》;
(七)摇号结束。
五、摇号通知
会场监督员6人、公安局10人由政府办协调,其他参加人员由住建局通知并准备摇号材料。
六、摇号须知
(一)监督员(住建局和公安)和公证人员前一天把所有56户申请人的信息和108套房源输入电脑后进行封存。电脑由公安局保管,在摇号当天由56名申请人推选3名代表负责解封电脑。
(二)3名代表首先摇取摇号顺序,摇号顺序名字在现场屏幕上显示并打印交给公证人员、工作人员各一份。工作人员宣读摇号顺序。
(三)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号依次叫号。摇房顺序号经工作人员核实以后,申请人摇取房号并现场打印。每人只摇一次,并30秒内完成。
(四)摇号顺序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开始后叫号三遍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顺延到下一个序号的申请人进行摇取,摇取房号的结果由申请人确认签字、工作人员盖章。
(五)对不能按规定时间进入现场、摇号或摇号后不登记、不签字的视为自动放弃,将在2年内不能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对不服从规定无理取闹的取消摇号资格。
(六)整个摇号过程全程录像。与摇号工作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入场。如因电路机械故障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摇号时间延长或中断,经公证人员公证后按有关要求规定执行。摇号完毕由公证人员当场公证。
(七)12月30日8:30以后,到开发公司开具房款发票、签订合同;凭房款发票到工商银行总行缴纳房款;凭合同、房款发票到建行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购房款2%);凭合同、房款发票、住宅维修资金凭证到物业公司(惠泽园二期6-2-102)缴纳物业费,验房、领取钥匙。
(八)联系电话:719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