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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17 11:06: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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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

1、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1466套。

2、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格履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签订的棚改贷款合同,确保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

(二)公共租赁住房

12018年底前,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的分配率要达到90%以上。

2、着力解决公租房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保障措施

1、严格按照规定的渠道和标准落实资金,尤其是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要足额提取,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债券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应保尽保;

3、完善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4、编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三年滚动计划,努力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5、加强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

6、加强推进棚改安置住房建设,确保按期竣工交付、及时分配入住;

7、健全层级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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