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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设定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18-02-02 13:59: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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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明事项

具体用途

法规依据

主管部门

开具单位

1

经济房购买家庭成员户籍为尚未平改的城中村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的宅基地信息证明

保障房购买资格审核

《唐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20113号);《唐山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唐住建通字【201272

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县国土局

2

经济房购买家庭成员已故的,需提供户口已注销证明,说明申请家庭成员已故的事实

保障房购买资格审核

《唐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20113号);《唐山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唐住建通字【201272

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3

唐山市住房保障资格联审联查申报审核表

保障房申请、年审

唐住建通字【201370号,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山市民政局、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联审联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监局、县地税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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