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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问题

2018-10-19 10:38:07 浏览次数:

反映人在滦县医疗保险报销的生育险,称三年才能报销完,群众认为不合理,效率太慢,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人社局回复:我县职工生育医疗保险自201211日起按唐山市市局统一要求,执行全市统一的生育医疗保险收支政策,我县自2013年起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即开始出现收不抵支,主要原因如下。 1、特殊年龄结构我县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平均年龄40岁,年龄结构年轻化现象较其他统筹区偏高,使我县参保人员发生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机率相对增大,基金支出相对增多。 2、二孩因素国家放开二孩政策,我县2016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新生儿中近60%为二孩,使得二孩小概率事件变成大概率事件,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支付大幅增加。 3、降低征缴比例按照上级要求,自20164月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8%降低为0.5%直接导致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总额下降。因生育基金收不抵支,采用顺延支付,目前仅支付到201612月。上述情况我单位已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反应,至今未出台相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