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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收物业费的问题

2017-01-14 15:27:00 浏览次数:

群众反映:金城丽景小区居民反映,(1)物业只卖给业主300元电费,认为不合理,(2)交物业费物业不给开具发票,(3)小区东门口被物业垒上了墙,其购房时沙盘上介绍东门口是主路口,与事实不符,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滦县住建局回复:(1)电费充值过多可能会引起电表爆表,给业主造成损失,所以一次性充值电费最多300元。(2)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备案为1.5/㎡,现实际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2/㎡。如需开具物业费发票,物业费将按照1.5/㎡标准收取。(3)因当时该小区二期工程未完工,北大门无法通行。为了方便一期业主出入,决定临时开通东门(属临时性便民措施)。现二期工程完工,北门可以通行。规划平面图东门在该临时东门北侧,因拆迁问题暂时无法建设。根据规划部门规划要求,取消现通行的临时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