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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

2016-03-22 16:08:00 浏览次数:

群众反映:反映人在小马庄镇张各庄卫生院给孩子做了一个彩超,向收费70元,后来反映人发现单据上是69.6元,后反映人返回收费处,工作人员没有在岗,后反映人去找找院长,院长也不在,请调查处理。

滦县卫计局回复:经调查清楚后,责成小马庄镇中心卫生院安排专人带领收费人员到患者家中进行了赔礼道歉,患者予以理解。同时小马庄镇中心卫生院对收费人员给予了50元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