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滦州市古城商户反映,景区内垃圾无人清理,影响市容,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答复时间:2023年9月26日
滦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回复:反映人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单位第一时间与古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并现场查验,古城物业公司有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清走垃圾,这段时间人员有限没能及时清理干净,现已督促保洁人员清理,现场勘验垃圾已陆续清理干净,下一步我单位加大巡视力度,确保古城卫生环境干净。 反映人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网站首页|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及以上浏览器 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滦河西路003号 邮编:063700
滦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滦州市各镇街、各部门联合承办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 1302230001
技术支持:赫鸣科技
冀公网安备1302000200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