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滦县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滦县古马镇包麻子村南侧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
5、工程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
本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本工程产生的剩余污泥拟经高压板框压滤机脱水至60%含水率后,外运填埋。
6、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唐山市滦县滦河西路123号 邮政编码:063700
联系人:费科长 联系电话:0315-738611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话:010-84885316 邮编:10002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1栋804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评价单位调查厂址周围情况,收集相关资料与文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确定评价重点和等级;针对工程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根据工程特性提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分析项目建设可行性;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 被征询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
⑵ 您认为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⑶ 您对拟建项目所持态度;
⑷ 您认为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用如何;
⑸ 您认为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能否接受;
⑹ 您对该项目最关心的是什么;
⑺ 您对该项目厂址选择上的看法;
⑻ 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看法、建议或顾虑。
六、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上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电邮等,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真实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22日
公示时间:公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