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反映人是低保户,并患有尿毒症,透析费用其中的70%由农合报销,反映人称剩下的30%由民政补贴,30%的补贴至今未发放,请调查处理
滦县民政局回复:我局已将医疗救助发放表于2016年1月初报财政局,待县财政局将医疗救助金拨到信用社,由信用社直接发放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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