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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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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16-02-24 1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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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小马庄镇邢各庄村31号楼居民,反映人称不交物业费,暖气费,不卖给反映人的电,请调查处理。

滦县小马庄镇政府回复:反映人系邢各庄新民居居民,现均已搬入新民居。邢各庄新民居物业经东西前后四个邢各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对外公开招标。经电视公告后,外包给了唐山靓居物业公司。唐山靓居物业中标后,与东西前后四个邢各庄协商一致,根据邢各庄新民居的现实情况订立了物业服务合同。因邢各庄新民居小区系独立新型小区,取暖为:新型水源热泵取暖。而且为小区的长远利益考虑,在物业服务合同里,设立了水源热泵的维修、维护费用,此费用由新民居业主每年按自己的楼房面积缴纳水源热泵的维修基金。反映人反映不交取暖费就给停水、停电的说法,经调查,物业公司确实有采用此方法促进取暖费用征收情况,我镇将协同东西前后四个村与物业公司接洽,尽快让物业公司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