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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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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16-07-27 16: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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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安各庄镇孟家屯村村北昌旭公司存放微爆炸品。反映人是附近的村们。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调查,给老百姓一个安全的村庄
    滦县公安局回复:针对反映内容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并责成我局治安大队立即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办理结果: 滦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结合消防大队进行联合查处,经查,该公司为唐山市昌旭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李金满,主要经营LNG液化天燃气。滦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已对滦县昌旭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