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22年5月29日
群众反映:建华大街洒水车作业时,把冲撒的异物都喷到人身上。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22你年5月30日
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复:此件已收悉,收到督办件后,我局环卫站责令物业公司核实处理,物业已对当班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已电话联系反映人致歉,得到反映人的谅解。经回访,反映人表示理解,不再追究。
网站首页|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及以上浏览器 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滦河西路003号 邮编:063700
滦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滦州市各镇街、各部门联合承办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 1302230001
技术支持:赫鸣科技
冀公网安备1302000200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