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理问题
发件人姓名: | |
提交时间: | 2022-03-16 17:14:00 |
查看次数: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隐藏 |
内容: | |
管理员回复: | 受理时间:2022年3月17日 群众反映:金鼎丽城10号楼个别住户把电动车放到楼道的公用电管井处充电。存在安全隐患,请处理。 答复时间:2022年3月18日 滦州市滦河街道办事处回复:经和物业了解,针对业主在楼道给电动车充电情况,物业一直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各楼口电梯轿厢都有禁止电动车上楼的温馨提示。客服管家日常巡查如果发现楼道停放电动车会立即推到车棚,小区车棚也配有充电桩。接到督办件后客服管家第一时间去了现场找到当事业主,告知业主在楼道充电的危害性,业主答应以后不在楼道充电。该问题以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答复反映人 ,反映人表示认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