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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问题

发件人姓名:
提交时间: 2022-03-16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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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22年3月17日

群众反映:金鼎丽城10号楼个别住户把电动车放到楼道的公用电管井处充电。存在安全隐患,请处理。

答复时间:2022年3月18日

滦州市滦河街道办事处回复:经和物业了解,针对业主在楼道给电动车充电情况,物业一直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各楼口电梯轿厢都有禁止电动车上楼的温馨提示。客服管家日常巡查如果发现楼道停放电动车会立即推到车棚,小区车棚配有充电桩。接到督办件后客服管家第一时间去了现场找到当事业主,告知业主在楼道充电的危害性,业主答应以后不在楼道充电。该问题以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答复反映人 ,反映人表示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