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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暖费高的问题

2017-11-28 浏览次数:
群众反映: 滦县紫薇园小区居民反映,小区热费按照使用面积27.5/平米收取,认为价格太高,并且发票户头也不能按照自己意愿开具,反映人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决。滦县热力供暖。

滦县住建局回复:我县供热价格近几年一直以来按唐价价管字(2008)39号文件执行,按照文件标准“居民用热27.5/平方米(使用面积),机关、企事业单位35/平方米,商业用户25/平方米.